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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嘉兴建设示范样板,生态环境局功不可没页加偏旁组词

   日期:2023-05-31     来源:中国环境APP    浏览:28    评论:0    
核心提示:在浙江省嘉兴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十大标志性成果”中,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入选优秀项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法治嘉兴

在浙江省嘉兴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十大标志性成果”中,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入选优秀项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法治嘉兴(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近年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将法治思维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力促办案质效提升

案卷评查是检验执法规范和执法质量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推动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力促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抽调各县(市、区)执法、法制业务骨干19名,成立了市级案卷评查小组,主要负责每月对全市处罚案卷开展交叉评查,每个案卷确保有2人以上评查。根据各位评查人员反馈的结果,市局再进行汇总梳理,确定哪些确实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及时通报给各县(市、区),要求抓紧落实整改。

“我们还明确了四级审查制度。”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宣教处处长陈建峰介绍,一是办案人员自查,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对所制作案卷进行全面自查;二是案审员审查,每个执法队至少指定一名执法人员担任案审员,对辖区所有调查阶段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案件经办人员整改;三是市级复查,直属分局每周调度各地立案情况,各执法队调查阶段案件材料移交法规条线前,需报市执法队备案进行抽查;四是全市交叉评查,就是前面提到的市级案卷评查。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还结合执法大练兵夜学培训,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提升全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针对全市环境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疑惑、问题,每季度邀请案卷评审专家开展会商和培训讲座,对一些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思路,并形成执法指导。

此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还结合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地案卷质量提升工作尤其是问题案卷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稽查,对错案率高、整改进度慢的分局下发稽查意见书。将各地立案报备、调查阶段案卷材料上报、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县、镇两级执法机构执法效能履职评估。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对全市案件办理情况开展回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推进差异化监管,对轻微违法免予处罚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还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精准治污能力。如,以桐乡市为试点,持续优化完善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平台,建立“(1+X)+2+7”执法检查清单体系,探索清单式执法流程。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将779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1608家简化管理、14876家登记管理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企业库,实现排污企业全面覆盖。根据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标签清单,对系统企业标注8大标签类型和50种一级标签,实现监管对象库企业标签智慧化、精细化监管。

据统计,2022年至今,全市双随机系统累计抽查污染源对象326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486个。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还严格执行正面清单准入标准,严密梳理企业分区管控、环境信用、行政处罚和环境管理水平等情况,在2022年正面清单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包含141家环境信用好、守法状况好、污染防治水平高、环境信息公开全、生产工艺较为先进企业的正面清单,确保纳入企业经得起推敲和检验,充分发挥好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企业环境守法。

“通过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相互协作的方式,切实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在减少对企业打扰的同时提高对环境问题的发现效率,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精细化水平。”陈建峰如是说。

此外,嘉兴市还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用能监控、遥感、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推送执法人员,在精准投放执法资源的同时,有效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2022年至今,共开展非现场检查554家次。

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还要有温度。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坚持严的主基调同时,还采取一系列措施为企业减压释负。

如,2022年10月,为进一步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不断创优营商环境,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出台的《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行修订,形成了《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增加企业容错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清单2022年版涉及建设项目、水、气、固废、工业噪声、应急预案、在线监控、排污许可、其他等9个类别共计24项,在满足相应的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对企业的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对289家企业免除罚款4948.49万元。

统一执法思路,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2018年5月,嘉兴市公检法环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举办嘉兴市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启动仪式的通知》,决定在已设立嘉兴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联络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嘉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同时各县(市、区)按上述要求同步挂牌运作。同年6月,四部门联合举行揭牌仪式,相关派驻和联络机构全部开始运作,这标志着嘉兴市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正式建立。

近年来,嘉兴市公检法环四部门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统一执法思路,加强信息共享,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嘉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通知》,通过强化联动执法、规范案件移送、加强证据收集、深化会商机制、加大保障力度五项措施,深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方面,四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违法行为定性、情节认定、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执法难题进行讨论,最终形成统一意见,印发全市性的联席会议纪要或执法指引,为基层办案提供指导。同时,不定期就大案要案或疑难案件开展个案会商,明确具体案件的办理方向。

“四部门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案件会商、技术协助、提前介入等衔接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良好氛围。”陈建峰介绍,自2018年正式建立嘉兴市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8起,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二。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自2020年以来已连续三年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评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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