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也要看到,实践中还有一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比较突出,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不完善,商品和服务市场质量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不统一,超大规模市场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等。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必然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全国大循环。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必将对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开放,更好利用发挥、巩固增强我国市场资源的巨大优势,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产生重要影响。”该负责人说。
意见强调,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具体来看,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以升级流通网络、畅通信息交互、丰富平台功能为抓手,着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以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的领域为重点,着力完善质量和标准体系。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保障,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从破的角度,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意见从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五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旨在打破各种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
为推动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完善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督促检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对积极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给予激励;动态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着力解决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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